第(3/3)页 接下需要验证的是,站长到底是替别人打工还是替自己打工。 如果是替别人,那就找他的老板,如果是替自己,那就由他自己承担所有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先起诉站点总是没错的。 而李晨的委托人,也是由张小东一人增加到了九人。 共同委托,可以将他们的问题一起起诉。 有反应扣款的、有说平台的订单不合理的。 李晨带了电脑,将他们的委托书所委托的各种事宜记录在一张委托书上,打印好之后让他们在授权书上签字,并按上了他们各自的手印。 处理好这些,李晨在附近找了一家宾馆作为临时落脚点,抓紧时间编写起诉材料。 次日,早上九点钟,李晨打车带着委托事宜准备前往当地的审判院。 拿着材料通关安检门,李晨也是见到立案的法官。 由于李晨的起诉条款没有证据支持,只能申请调查令来搜集具体的证据: 1、平台和骑手所签订的具体合同。 2、其他人的派送单具体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3、骑手的工资到底是平台发放还是站长决定。 负责立案的法官也是看过李晨的视频,并没有在立案这里给他卡的太死,不然很难同意他的立案请求和申情调查令的理由。 因为李晨的起诉说,都是其他人反应的问题,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证据来做起诉的支撑点。 一点证据都没有就想起诉人家,除非你是张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