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比如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客户取了两千结果多出了两千。 那客户也是个老实人,没敢动那多吐出来的钱。 你把钱先带回去,等回头我们银行联系你你再还给我们不就行了? 这多简单? 而那个储户却是那样做的: 在取款摄像头面前讲述事情的经过,然后带走了自己取得两千块钱,把多吐的两千留在了取款机上。 后来,钱不见了。 因为储户已经明确了自己的行为,且没有义务替银行保管财务。 那储户的用词很犀利,看起来也挺懂法。 没有办法,他们只能给他的法律顾问也就是刘有泉打电话,得到了一个十分完美的电话。 你怎么能证明你拿走的钱就是你自己的? 一句话把储户怼的无言以对。 如果他不赔偿损失,那就是不当得利。 因为那个问题是在他身上出现的。 平常的时候自动取款机都好好的,怎么到你这里就坏了? 他们还怀疑该储户是上了手段… 没办法的储户只能选择妥协,先是补偿那消失的两千块,又出了机器的维修费用。 毕竟,他也没有办法证明机器不是他搞坏的对吧… 该有一个官司就是银行员工的失误给储户多转了一笔钱。 原本储户是存了一万块,而新来的员工有些紧张,多给人家打了两个零。 人家储户多知道后又提醒了嘛为员工,却没想到那个员工自己却不耐烦了,坚持自己没有错。 就这样的情况,按照正常的思维逻辑,储户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错误应该由该员工买单。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那场官司竟然也赢了。 至于那名储户… 则是以不当得利被送进监狱蹲了两年半。 从那事情,他也认识到了律师的重要性,并以刘有泉为首组建了一直拥有六人的专业律师团队… 刘有泉并不在银行里,他又自己的律所,名为君威律师事务所。 在接到商都银行经理的电话后,他便暂时放下手中的事物往银行赶。 二十分钟后,刘有泉抵达商都银行。 将自己的宝马车停放在银行门口,大步走进银行之中。 坐电梯直达三楼,来到行长办公室门前停下。 “咚咚咚。” “进来~” 听到回复,刘有泉推开门走了进去:“张行长,你找我啊。” “这次恐怕又要麻烦你了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