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仅仅是依靠双方的供词就把案件给定了性,这明显违背了疑罪从无的原则。 那么问题来了。 当时宣判案件的法官,但是是怎么判的? 案件为什么在二审的时候没有被改正呢? 时间来到六月初,距离李晨提交再审申请书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天,廖俊生出狱的时间也进入了倒计时。 悔罪所内的廖俊生,还不知道外面的事。 此时的他对李晨也是失望到了极点,心中也是更加验证了那一点: 刑事案件找律师确实没用。 毕竟,与他上次见面都过去一个多月了,外面还没有任何的动静。 难道说,自己就真的应该认命么? 六月四号,忙完手中工作的李晨开始联系廖俊生的父母,在得知廖俊生本身恶人还在关押后,他也是有些生气。 到底是哪个家伙吞了他的申请书? 要知道这份申请书他可是废了好大的精力,写了足足一千多字… 没办法,他只能联系自己手机内的大佬们,向他们讲起了张三的故事… 内容写的很生动,李晨也是很满意。 律师想要打赢官司,靠的就是两点。 第一点,自身实力过硬。 有能力的律师,他能把黑的给说成白的。 口才+对事物敏感,善于查找对方的漏洞并合理的扩大化。 第二点则是人脉关系。 当你的言行说不服敲锤的,他非要反其道而行之又该怎么办呢? 这只能是靠自己的人情世故了… 当公平的天锤已经倾斜,你只能给自己加码才能把天锤给掰回来… 半个小时后,李晨联系的大佬也给出了自己的回复。 字数不多,也只有一句话而已: 说的这么惨,你直接告诉我是谁吧? 试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