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来人,关门,放三哥!!-《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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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晨和女网友聊了起来,也是得知了她的身份。

    她是这名叫张学舟的舅妈,是养父母那边的亲戚。

    小孩四岁的时候,他的养父母便去世了,曾经跟他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在一起住居住…

    大概了解了案件的经过后,李晨也开始为他们解释:“我先来替你们分析一下案件的构成。

    张学舟的去世,分为两个责任方。

    第一,是他的亲生父母。

    按照你们所说的,他的亲生父母是以六千块钱的价格,将他卖给了你们,而你们之所以不愿意张学舟寻亲,就是考虑了这一层面的因素。”

    孩子被拐和孩子被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被拐走的孩子,父母一定很着急,并且想尽办法去寻找。

    而被卖的孩子…

    作为亲生父母,都能够残忍到把自己的孩子卖掉…

    “不管是他们收了六千块还是你们二万七,责任和定性都是一样的。”

    李晨一脸严肃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亲生父母是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子女,那肯刘构成拐卖儿童罪,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亲生父母卖子女,他和其他人卖子女的刑事责任也是一样的,都是属于非法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情节不同判刑也是不同,最低也是五年起步。”

    “而在张学舟寻亲之后的事情,我个人认为也是和他的父母有关。”

    “对于他亲生父母的问题,可以向武协部门就行举报,让他们去立案调查。

    第二个部分,就是你们说的网络大v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又涉及到了很多的因素,不同的因素,所带来的结果也是不同的。

    对方是去世报道么,他们的如实实在何处?

    是以流量为目的性的诽谤、造谣,还是被他误导后带有个人的观点,这些你们了解么?

    如果他们是第一种,那就触犯了刑罚,因为自身粉丝数量巨大,构成情节严重,坐牢都是有可能的。

    可如果是第二种,他所带来的后果,你们也不一定承担的了。”

    处理网暴,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是为了流量而忽略案件事实,那舆论的风暴也会跟很自然的转向新的风口。

    可要是第二种…

    他们的家人,就会被卷入新的舆论漩涡之中…

    直播间内,对这个案件有兴趣的人开始谈起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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