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法律上的规定,行凶者违背了受害者的意愿也是要有明确证据作为支撑。 刑事犯罪,若真是只看双方的证词那就有点开玩笑了。 张勇有没有强奸对方,或者是有没有和刘爱玲发生性关系也是尚未可知的。 至于对方说视频中刘爱玲的异常反应理解为违背意愿的行为,我不是很认可。 视频当中的行为,可能是两人走了矛盾,不能代表着张勇就是强奸了刘爱玲。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张勇就应该是无罪的。 我方指控刘爱玲以及杨舒兰敲诈勒索一案,主要的依据就是对方只是想要钱,目的呢也是非常的明显。 关于证人,我想负责此案的武协警察包括当时想要调解的法官都能证明。” “他们甚至到了审判院还不肯松口啊,不是为钱还是什么?” 庭审内的网友在听完李晨的发言后又将案件反转了过来: “我认为李律师说的有道理,他们答应的调解就是要钱,目的多明显?” “一开始就说是骗婚啦,就你们相信了女方的鬼话,还想着为对方洗白。” “我说实话,如果女方一开始的举措不是那么反常,事情也不至于到了这副田地,给人的感觉就是太着急了啊…” “我就说李律师怎么可能会接这样无良的案子,原来真的是骗婚案哦?” “刘爱玲:请未婚夫赴死! 李律师:要死还是你先吧。” “我个人感觉,张勇强奸了女方,女方呢也是想用这事威胁对方!” “好家伙,一炮几十万?” “楼上说的对,不能否认张勇真的强奸了刘爱玲,更不能否认刘爱玲和他妈的敲诈行为,我的意思是,三人一块进去?” “这是个好结,那张勇的父母故意在网上扭曲事实怎么说?” “当然是一块送进去了,案件双方被告和原告以及他们的父母还有两个律师都送进去,完美的结果!” “楼上的,你是疯了吧,还想把李律师给送进去?” 案件到了最后的环节,审判院也是敲响法槌宣布暂时休庭。 半个小时后,三位法官重新走回审判庭,负责审理案件的审判长张伟强再次枪响法槌:“全体起立!” “对于本案的结果,经过、人民陪审团、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综合讨论,作出以下决定: 1、对于桐大县地检署指控张勇强奸案,经本院综合审理后认为其证据不足,无法指控张勇确实违背了刘爱玲的意愿实施强奸,被告人张勇应当庭释放!”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