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说人家是为了房子和钱,那也可以在对方做出类似骗婚的举动后再去告他们啊! 因此得出结论,他们这些网友被张勇以及他的家人给骗了!! 这个张勇的家属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不然怎么会做出这样高超的举措? 在网上只提对方父母要房子和要钱的事,谎称自己的儿子没有强奸对方,把自己成功的营销成了一个弱者的形象! 如果你的儿子没有强奸对方,那他为什么要承认呢? 网友你一句我一句的,把事情的真相给推理了出来,舆论瞬间反转。 当然了,还是有一部分人在支持张勇,认为他确实没有强奸刘爱玲,对方只是… 另一边,庭审还在继续。 刘爱玲为自己辩解完毕,审判院张伟强又问向了她的母亲杨舒兰,询问她是否去找过张勇的父母要钱。 关于这一环节,刘爱玲没有提,她的母亲也不会承认。 你说我找你们要钱就是要钱了?你有证据么? 在审判庭上,杨舒兰直接反口,声称对方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儿子所采取的污蔑行为。 “民事原告诉讼代理人,现在发表你的质证意见。” 张伟强又把目光望向对方的诉讼律师。 “好的审判长。” 坐在民事原告诉讼代理人的律师闻言后按下自己的话筒:“关于我当事人被强奸以及对方诬告的行为,我有点质证意见: 第一,刘爱玲指控对方强奸的事实。 在本案中,刘爱玲指控张勇强奸了自己,其本身是毫无争议的。 据我的当事人描述,在他们婚房内,她已经明确的表明了自己不愿意,而张勇呢却以对方是自己的未婚妻为由想要硬来。 根据强奸罪的立案标准,并不是只有行凶者对受害者采取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才能被叫做强奸。 而强奸罪本身的定义就是违背妇女意愿,重点是违背妇女意愿,而不是违背妇女意愿过程中所采取了特殊手段。 就像本案中,刘爱玲明显的不愿意,却因为对方是自己的未婚夫才没有过激的反抗行为,那我们不能说因为她没有反抗就说张勇没有强奸她。 第二,监控视频和录音是证明张勇强奸对方的最好证明。 在案发前,张勇和刘爱玲两人举止亲密,在进入婚房前,刘爱玲有过反抗的举动,在案发后,刘爱玲独自一人进了电梯。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