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被害人需要公开网络审理获得自己的清白,他们也是一样!! 面对如此替对方考虑的被害人家属,他又该以什么理由拒绝啊… 有些为难,就如同被放在火架上烤一样,怎么做都不对。 判张勇强奸? 这样做实在是太不符合大众眼中的公正了… 可让他更加郁闷的还在后面… 四月底,李晨作为被害人辩护律师也是按时向审判院提交了自己的答辩状。 五月三号,审判院召开庭前会议,李晨于二号下午赶往西山省桐大市。 三号上午九点钟。 桐大市d县审判院李晨和地检署的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主审法官进行庭前会议。 本次的庭前会议主要是围绕着证据而展开。 公诉人员出示了强奸案的证据: 被害人描述、被害人提供的录音笔以及张勇个人的口供。 “被告人辩护律师,你是否申请公诉人员又或者审判长回避?” “我申请审判长回避。” 李晨的目光与询问他的法官对视,审判法官闻言忍不住皱起眉头:“你说你申请审判长回避?” “没错。” “申请理由是什么。” “理由有两点: 第一,在案件开始时,作为主审的法官就曾经找过我的委托人,要求他们去找被害人家属出示讲解书用来减轻刑法,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不是很理解。” 面对主审法官和公诉方几人,李晨虽孤身一人却仍然选择火力全开:“案件在地检署的时候,我就和咱们的公诉人提出交涉,认为张勇强奸案还存在许多的疑惑点。 其一就是张勇行凶地点的公用电梯。 张勇和女方一同做电梯上了他们的婚房,两人的举止十分的暧昧,没有任何的反常情况。 而受害者在张勇行凶以后,乘坐电梯孤身一人下楼时也是神情自然,没有任何的被迫侵犯的具体特征。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