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最后的结果。 四名实施猥亵的伴郎,一死三伤。 新娘的清白是保住了,他们的儿子却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武协部门给带走了,后被移交到地检署提起公诉。 让他们搞不懂的是,自己的儿子明明是被逼的没有办法了才提刀砍人,应该是正当防卫才对,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了呢? 总不能自己这边什么都不做,任凭他人对自己的儿媳妇实施侵犯吧? 面对老两口的询问,不知道具体的李晨也不知道怎么去回答他们。 这件事从普通人的视角来看,却是没毛病。 你在我结婚当天想要侮辱我的老婆,那就要付出想要的代价。 从李晨的视角中来看,这也是标准的正当防卫。 从原则上来分析: 对方想要侵犯当事人的妻子,当事人进行劝阻,然而对方却无视当事人的劝阻继续实施侵犯,那后续的防卫手段就是正当防卫。 别说这个后果是一死四伤,他就是把所有人都给弄死了也属于正当防卫。 而执法人员之所以认为当事人是故意伤害,很有可能就是根据他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进行的判断。 一死四伤,这个问题可是很严重啊。 理由李晨也大概猜到了,那就是他的防卫手段超过了法律上的度。 这就是典型的依法办事。 不思考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只看到了他的手段和后果。 当然了… 能不能无罪辩护还要看当事人持刀过程中的一些细节。 当时人拿起刀来,那几名伴郎是如何应对的。 见他拿刀,几人求饶,而新郎却因为气愤继续挥刀砍向他人,那就是故意伤害;反过来,如果他人见他拿刀过来后继续和他发生矛盾冲突,那就是正当防卫。 就是听起来让人不舒服…… 经历了三个小时的飞行,飞机也是弟弟抵达了他的目的地—东城市机场。 拿着东西走出机场,将手机开机后开始联系自己的委托人,走出机场进行等候。 半个小时后,一辆白色的suv停在李晨面前,从车上走下来一名年纪约二十五六岁的年龄女子。 那女人长相不错,带着一副黑色的墨镜,瓜子脸、长发过肩,身材高挑。 这应该就是对方的老婆了吧。 女人摘下墨镜,开始和李晨打招呼:“您就是李律师吧?” 李晨闻言面带微笑的点了点头:“是我。” 简单的打了声招呼,李晨便坐上suv的后排。 面对对方有关于他丈夫能否无罪的询问,李晨回答则是看情况。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