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而“可怜”的当事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翻了出来… “如果是这样,站在执法单位的角度来看,被判刑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李晨闻言后谈起了自己的观点。 从目前来看,当事人是有罪的,唯一可以无罪辩护可以利用的点,就是案件的追述期。 一般的刑事诉讼追诉期最长是30年。具体如下: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地检署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地检署、武协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审判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审判院、地检署、武协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案发当时双方都没有报警处理,在十多年之后被翻了出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过了案件的追述期,当事人双方不在承担法律责任。 赵永杰也是有些无奈的说道:“估计他们都没有想法自己会判刑吧。” 对于执法单位的态度,赵永杰也是有些无奈。 秉公执法,本来就是没有问题的。 最主要的原因,他是当地的律师,对于当地的相关部门不能得罪的太死… 要是换个地方,他绝对要和执法部门去碰一碰。 你说犯罪就是犯罪么?拿出证据来啊! 你要是有证据,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哪怕是判他十年二十年我都不会有任何的意见。 连个证据都没有,光靠当事人的陈述就定了给判了,这也太离谱了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