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听完他的询问,直播间的网友又开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不是吧?婚内也能定位强干?” “完了,以后想和老婆发生关系,得先问问对方愿不愿意。” “强干罪很难定义的,即便是她当时同意也有可能在事后反悔。” “唉,其实我国对女性的保护措施普遍高于男性的。” “这是实话,像三八妇女节啦、妇女保护协会啊,一大堆组织,相反男性就没有那么多了。” “前两天看了网上的一条评论,女性造男性的黄闻,只是批评教育,而男性造女性的,就是犯法了。” “为什么没有关于强干男性的法律规定呢,男性被强的也有吧好像。” “咱们男的怎么可能被强干呢?(滑稽)” 看到这些评论,李晨闻言有些无语。 这就是直播间人多的不好,很容易就会将矛盾升级。 暂时开启禁言,李晨来为直播间网友进行解答:“首先,我们来谈一下这个婚内强干。 从问题的角度来分析,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对方不愿意强行方肯定会动手段,甚至说是强暴力,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会对对方留下严重的心理损伤,那么,丈夫的行为对其妻子所产生的心理损伤与其他强奸行为就没有什么区别啊,影响都是一样的。 至于我们所说的,对女性的保护行为要高于男性,这一点呢,我不否认,但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不妨去认真思考一下。 在很多乡下的地方,老一辈的人呢,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因为在他们的眼中,女孩以后是要嫁出去的,是外姓人,而男孩则是不同,是能够传宗接代的。 在这种环境下的女孩,她的一生是不公平,比男孩失去了很多很多的宠爱,父母、爷爷奶奶,都是这样,甚至说有的女孩不到十六岁就被嫁了出去来给自己的家庭减轻负担。 从时间背景来看,妇女权益保护法实在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法律的目的呢,就是想要保护妇女的和法权益,提倡男女平等。 而保护法的作用,也都是为了制止重男轻女的这种不公平思想。 你放在古代,男性的地位要高于女性,而近代史中,尤其是抗战时期,妇女对抗战获取胜利也是付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第(2/3)页